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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馬來西亞《中國報》報道,馬來西亞國家人口及家庭發展局調查發現,該國許多鬧離婚的夫婦,當初是在一見鐘情下共墮愛河並閃婚。
該局輔導組心理學專家莎拉達德維指出,閃婚的夫婦婚後才發現與談戀愛時的浪漫生活有很大差異。“雖然伴侶在談戀愛時嘗試互相瞭解,但不代表他們婚後生活美滿。”
調查發現,結婚後1年至5年的離婚個案占了總離婚個案的半數;而結婚後16至29年的離婚個案,只占4.2%。
莎拉達德維透露,離婚的主要原因,包括沒有做好組建家庭的準備、年齡太小、不夠成熟、經濟基礎不穩定和感情不深等。“當一對夫婦的感情生活變得公式化,雙方感覺缺乏愛情,因而提出離婚。”
此外,馬來西亞方面有教授指出,婚後前3年是婚姻生活最大考驗。“一些結婚少於3年的夫婦,因經不起考驗而最終離婚收場,尤其是30歲以下的年輕夫婦更為常見。” (原標題:調查稱大馬年輕夫婦閃婚多閃離 婚後3年是考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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